空间艺术心象美学的合理内核

2009-04-17 10:18:51 / 个人分类:心象美学的合理内核

底  谓

 

第三讲  美源自心脏神经愉悦的冲动

 

写实有美,写意也有美,那么美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我们让自己反省一下,当我们看见美丽英俊的异性、看见令人心旷神怡的群山、看见细腻柔和的刺绣等等时,我们所获得的美感是怎样一种生理反应呢?有一句凡人遇到这种情况常说的话,就是:“心动!”

没错,人类的大脑是用来处理感觉信息的,但却不是用来表达感觉反应的。人们的感觉反应(尤其是情感反应),主要是体现在心脏神经的反应上。当人悲哀时,心脏的反应是疼痛;当人愉悦时,心脏神经的反映是舒张。即便同样是引发心脏激烈地跳动,获得胜利时的心跳和感到恐惧时的心跳其导致心脏的舒适感是截然不同的。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人们都用“心”的图案来表达“爱”。

可以说,凡是与心脏神经反映相关的感觉都与情感有关。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美感”其实是属于情感的一部分,因此,当我们讨论“美感”时抛弃了心脏神经的反应(心理感受),也就完全背离了“美感”的本质,故而毫无意义!这就是为什么当代许多画家们不停地制作着色彩拼图游戏,结果永远也无法博得观众真心喜爱的原因!

人类将“美”与“心”挂钩并不是心象派画家们的发明,许多美学家早就明确指出了“心”在决定“美感”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古希腊比中国的孔子小一百来岁的哲学家柏拉图(Plato,前427-347)就认为:人所创造的美来源于心灵的智慧和善良。(见《文艺对话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6162页)

德国18世纪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G..W.F.Hegel1770-1831)也在他的《美学》一书中指出:“艺术作品当然是诉之于感性掌握的。它是诉之于外来的或内部的感觉,诉之于感性的知觉和想象的,正如我们周围的外在自然,或是我们自己的内在的情感生活诉之于感性知觉和想象那样。比方说,就连一篇演说也可以诉之于感性的想象和情感。尽管如此,艺术作品却不仅是作为感性对象,只诉之于感性掌握的,它一方面是感性的,另一方面却基本上是诉之于心灵的,心灵也受它感动,从它得到某种满足。

……

艺术作品的感性因素之所以有权存在,只是因为它是为人类心灵而存在的,并不是仅仅因为它是感性的东西而就有独立的存在。”(《美学》商务印书馆4445页)

而近代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Benedetto Croce, 1866-1952)曾指出: “美不是物理的事实,它不属于事物,而属于人的活动,属于心灵的力量。” (《美学原理》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90页)

由此可见,人类对“心”在艺术创作中具有重要作用的认识由来已久,不过,其在理论家和艺术家那里却有着不同的对待。理论家们是从观念上给予“心灵”以最高地位,而艺术家则是从情感上给予“心灵”以最高的地位。这也就是为什么几千年来,理论家和艺术家都很重视艺术创作中“心”的作用,却从未有人将其作为“艺术实践”的终极目标去追求的原因。

因此,由方世聪大师等一批非凡的艺术家们所创立的心象派,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将理性的“心灵”与“情感”的心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将之作为艺术追求的终极目标。心象派的出现,是集人类绘画艺术之大成的结果;是一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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